混凝工藝有哪些步驟?
整個混凝工藝涉及以下幾個步驟:
①混凝劑的配制與投加;②混合;③反應;④磯花分離;
①混凝劑的配制與投加
通常采用濕法投加混凝劑,即先將混凝劑和助凝劑分別配制成一定濃度的溶液,然后定量向廢水中投加。
②混合
將混凝藥劑迅速地分散到廢水中,與水中的膠體和細微懸浮物相接觸。在混合過程中,膠體和細微的懸浮物初步發生絮凝,并產生了微小的磯花。一般要求快速和劇烈攪拌,在幾秒鐘或一分鐘內完成混合。
③反應
指混凝劑與膠體和細微的懸浮物發生反應,使膠體和懸浮物脫穩,互相絮凝,最終聚集成為粒徑較大的磯花顆粒。一般要求反應階段的攪拌強度或水流速度應隨著絮凝體顆粒的增大而逐漸降低,以免打的礬花被打碎。
④磯花分離
指通過重力沉降或其他固液分離手段將形成的大顆粒磯花從水中去除。
混凝過程中的運行控制條件包括:
①pH;②水溫;③混凝劑的選擇和投加量;④水力條件。
①pH
每種混凝劑都有其適宜的 pH。在最適宜 pH 條件下,混凝反應速度最快,絮體溶解度最小,混凝作用最大。當廢水的 pH 不是混凝劑的適宜范圍時,應首先將 pH 調節到最適范圍,再投加混凝劑。一般高分子混凝劑受 pH 的影響很小;鐵、鋁鹽混凝劑水解時不斷產生 H+,導致 H下降,為此,應有堿性物質與之中和。最適宜 pH 一般需要通過試驗得到。
②水溫
混凝的水溫一般以20-30℃為宜。水溫過低,混凝劑水解緩慢,生成的絮體細碎松散,不易沉降。水溫高時,黏度降低,水中膠體或細微顆粒之間的碰撞機會增多,從而提高混凝效果,縮短混凝沉淀時間。當廢水的水溫過低時,可以采用廢熱加熱,也可以配合使用鐵鹽混凝劑并投加活性硅酸助凝劑和粉煤灰、黏土等絮體加重劑。
③混凝劑的選擇和投加量
混凝劑的選擇主要取決于膠體和細微懸浮物的性質、濃度,但還應考慮來源、成本和是否引入有害物質等因素。
混凝劑的投加量除與水中微粒種類、性質和濃度有關外,還與混凝劑的品種、投加方式及介質條件有關。
④水力條件
混凝劑投人廢水中后,必須創造適宜的水力條件使混凝作用順利進行。混凝中的混合階段和反應階段對水力條件有不同的要求。一般通過攪拌強度和攪拌時間來控制混凝工藝的水力條件以及絮體的形成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