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
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指導地方生態環境部門開展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規則和基準的制定、適用和監督工作,進一步規范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行使,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執法的公正性和精準性。
近日,生態環境部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適用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指導地方生態環境部門開展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規則和基準的制定、適用和監督工作,進一步規范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行使,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執法的公正性和精準性。 《意見》分為正文和附件兩部分,包括六個方面內容:一是明確適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基本原則和配套制度;二是明確制定裁量規則和基準的原則、主體和基本方法;三是規定制定裁量規則和基準的程序,包括起草和發布、宣傳和實施、更新和修訂程序;四是規定裁量規則和基準的適用要求,包括調查取證、案件審查、告知和聽證、處罰決定等五個階段的適用要求,以及從重、從輕或者減輕、免予處罰等裁量的特殊情形;五是要求加強裁量權運行的監督和考評,從信息公開、備案管理及適用監督三個方面提出監督、考評工作要求;六是附件,提供了部分常用環境違法行為的自由裁量基準及計算方法供地方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