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污水的再生利用
城鎮污水再生利用,是推動城鎮節水減排、改善人居環境的重要途徑。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可以考慮以下幾點:
1、污水再生利用原則
(a)污水再生利用以城鎮總體規劃為主要依據。從全局出發,
正確處理城市境外調水與開發利用污水資源的關系,污水排放與污水再生利用的關系,以及集中與分散、新建與擴建、近期與遠期的關系。酒過全面調查論證,確保經過處理的城市污水得到充分利用。
(b)污水再生利用工程應做好用戶調查。明確用水對象的水質水量要求;宜進行污水再生利用實驗或借鑒已建工程的運行實驗,以選擇合適的再生處理工藝,確保水質水量安全可靠。
2、污水再生利用途徑
(a)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按用途可分為:
——農、林、牧、漁業用水:包括農田灌溉、造林育苗、畜牧養殖、水產養殖。
——城市雜用水:包括城市綠化、沖廁、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消防。
——工業用水:包括冷卻用水、洗滌用水、鍋爐用水、工藝用水、產品用水。
——環境用水:娛樂性景觀環境用水。觀賞性景觀環境用水、濕地環境用水。
——補充水源水:補充地表水、補充地下水。
(b)水質控制指標
——再生水用于農田灌派時,其水質應符合國家現行的(農田灌溉水質標準》。
——再生水用于工業冷卻水,當無實著教招和成費實驗時,其水質可技國家現行的《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規定的指標控制。
——再生水用于工業用水中的洗滌用水、鍋護用水、工藝用水、油田注水時,其水質應達到相應的水質指標。
——再生水用于城市用水中的沖國、道路清掃、消防、城市綠化、車輛沖洗、建筑施工等城市雜用水時,其水質可按GB/T 50335-2002規定的指標控制。
——再生水作為景觀環境用水時,其水質也按GB/T 50335-2002規定的指標控制。
——再生水用于地表水體補充水和地下水補充水時,其水質應達到相應的水質要求。
3、其他工藝:
當用戶對再生水水質有更高要求時,可增加其他深度處理單元技術中的一種或幾種組合。